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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大渡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重庆市大渡口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大渡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2018年1月15日重庆市大渡口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大渡口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马春主任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认真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人民群众关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决定和人事任免等各项职权,更好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新兴产业之区、品质生活之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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