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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三轮摩托车违法营运的基本情况
发布时间: 2008-04-13 19:00 星期日     来源:
 

    根据大渡口区交警支队、区残联等部门和单位提供的数据,大渡口区从事违法营运的三轮摩托车共有1800辆,办有牌照的仅有240辆(均是2004年前办的牌照,未参加过年审),未办理牌照的1560辆。700辆的车主是残疾人,1100辆的车主是健康人。办理了残疾人代步车标识证件的有268辆(其中68人属视力残、上肢残或患有精神疾病,不符合残疾人代步车驾驶条件),残疾人代步车标识证、驾驶证两证齐全的,仅110辆。上述数据表明,在大渡口区从事违法营运活动的1800辆三轮摩托车,大部分是无任何合法证照的黑车,其上路行驶,属违法行驶,不受法律保护。

  在大渡口区从事三轮摩托车违法营运的人员结构比较复杂,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是残疾人,约有350人左右,分属四个自律小组,这部分人有的是自己直接搞三轮摩托车营运,有的是拥有二至三辆三轮摩托车,本人经营一辆,其余的出租给别人,收取一定租金。他们的特点是:自律性差、法律意识淡漠,拉帮结伙,一人出事,多人相帮,具有团伙性质。少部分残疾人,脾气暴燥、态度蛮横,个别的行为具有涉黑性质,在区长途汽车、上界高速路入口处曾发生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外地长途汽车事件,围攻出租车、公交车驾驶员的情况也时有发生,甚至还发生过撞伤交警、提刀追杀交警的恶性事件,对于社会治安、社会稳定,具有一定的危害性。   二是刑满释放人员、劳教解教人员。这部分人不多,但社会危害性不小,他们自认是"山上"下来的,释放证就是通行证,谁都不怕。认为搞三轮摩车营运天经地义,谁也管不着,脾气暴烈,不讲道理,法律意识淡漠。

  三是本区城郊农民,农转非人员,下岗工人,城市居民,这部分人数较多,家庭生活困难,靠违法营运三轮车的收入维持一家的生活。

  四是外区、县人员,这部分人数较多,约占整个三轮摩轮车营运人员的40%,他们的特点是:流动性大,有家族化发展势头,主要居住在双山、桥梓塘、茄子溪、公民村等地。

  上述三轮摩托车营运人员,文化程度低,劳动技能差,就业能力不强,大多数属社会弱势群体,在规范、整治三轮摩托车违法营运活动中,要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注意策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宣传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尽力落实好低保、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使他们的生活有充分的保障。

  三轮摩托车在违法营运过程中,违反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现象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

  一是乱停乱放现象。在城市主干道路旁及人行道,都可以看到停放的三轮摩托车,尤其严重的是在建设村、金华大厦、阳明山庄、九宫庙等公交车站,长期停放着数辆三轮摩托车,造成公交车辆不能进站靠公路边上下客,只能在公路中间上下客,给乘客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二是闯红灯、单行道逆行、抢道、随意调头等违法违章行为突出。在文体路天桥路段、七十二行红绿灯处、九中路红绿灯处、我们在监测时,不到1小时,就有10余辆三轮摩托车闯红绿灯、闯单行道、随意调头,夜间违章现象更为严重。

  上述三轮摩托车在违法营运中违反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我区正常的道路交通及客运市场秩序,同时对市容环境和城市形象造成恶劣影响,形成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引发了大量的交通事故。   区交警支队提供的数据:仅今年1至7月,因二轮、三轮摩托车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有19次,造成3人死亡,24人受伤。2006年12月31日下午15时30分,贺××驾驶无机动车驾驶证、无牌照三轮摩托车在松青路国瑞城路段,因临危措施不当,造成该三轮摩托车向右侧侧翻,撞倒路边的行人吴××、向××,造成吴××死亡,向××受伤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贺××弃车逃逸,现被抓获,已于2007年9月4日刑事拘留。此类惨祸在我区时有发生。从去年统计的数据看,我区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由三轮摩托车引发的占40%,事故的原因,90%是三轮摩车违章行驶引发的。在三轮摩托车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中,受害者及家属没有获得人身损害赔偿的高达95%,无力赔偿,拒绝赔偿现象突出,不少伤者自出费用治疗,反观事故责任人,要么逃逸、要么拒赔,或者是无力赔偿。

  还有一个情况值得注意。那就是对三轮摩托车违法、违章驾驶行为处理难。一是不服从处理、甚至抗拒处理。二是交警在处理三轮摩托车违法、违章行为时,还会受到三轮摩托车营运人员的围攻、辱骂甚至殴打,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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