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逃逸三小时的张伦权被民警捉获 记者 杨帆 摄
昨下午,交警大渡口区支队。“我叫朋友去医院看了,人没死。”右手反铐在铁椅扶手上的张伦权长吁了一口气,“昨晚我打电话给老婆说最后一晚在家睡觉,现在看来可能不会了。”
41岁的张伦权是涪陵区人,目前在大渡口区开三轮车。17日下午4时40分左右,他开着三轮车在大渡口区钢花路将一男子撞倒后逃逸。当天晚上,交警找上门去,把他带回支队调查。
“那个人倒在地上一动不动,我想肯定死了。当时两辆轿车把我的三轮车夹在中间,我看到一群人冲过来,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快跑。撞死人不跑,可能要挨打惨。”张伦权昨日这样解释他为何逃逸。
一路狂奔20多分钟后,张伦权蹿进重钢集团厂区。他心中乱极了,像一只无头苍蝇在厂区里瞎逛。天快擦黑时,张伦权决定回租赁房去,他知道,老婆应该已煮好饭在等他。
张伦权意识到交警可能会到家里去找他,不过这时他回家的念头非常强烈。“老婆,我马上回来了,回来睡最后一觉。”张伦权拨通妻子的电话。“你啷个了?”妻子在电话那头一头雾水地问。张伦权没有回答,很快把电话挂了。
正如张伦权料想的那样,交警此时已查清了张某的身份和暂住地,正往他家赶。由于摸排时得知张伦权体重近100公斤,膀大腰圆,交警还特地带上了辣椒水等警具。
张伦权回家不到10分钟,交警就找上门来。面对协助调查的要求,他没有任何反抗,很顺从地跟着警察前往交警支队。
记者昨日从交警大渡口区支队得知,伤者今年40岁,送往医院后不久即苏醒。交警说,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逃逸的,致人重伤者方才承担刑事责任。换句话说,如果伤者只受轻伤或者轻微伤,张伦权只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交警表示,虽然现在伤者的伤情鉴定尚未出来,但张伦权肇事逃逸的行为显然是错误的,并且法律明确规定,交通事故是过失行为,事故责任需要根据情况划分,也就是说责任不一定都在机动车驾驶人一方,“不过,如果肇事后逃逸的,逃逸者将承担事故全责。”(首席记者 黄艳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