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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 提供组织保障
发布时间: 2010-05-11 16:53 星期二     来源: 大渡口报
 

一是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的教育培训,将人民政协理论纳入全区大规模干部培训,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政协意识,提高支持配合政协工作的能力。

二是加强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有计划安排政协机关干部参加培训和选派到有关部门、基层单位进行实践锻炼,加强政协机关干部交流,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政协工作干部队伍。

三是继续探索政协在组织工作中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协商制度;对党委推荐的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人选和法、检‘两长’人选,要按照区委要求,认真做好与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领导和无党派代表人士进行民主协商的具体工作,做到重要人事安排协商在前,决策在后;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要广泛听取各党派、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聘请各级政协委员作基层党务公开监督员。定期向区政协和委员代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党外代表人士通报组织工作情况,主动征求政协有关人士对组织工作重大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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