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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百姓 做有温度有大爱的检察人

“莎姐”是谁?

“我知道,‘莎姐’是一群检察官。”这是我们在大渡口区街头随机采访群众时得到的答案。

从大渡口检察院发源的“莎姐”工作室,最初建立于2004年,后来扩展到全市。“莎姐”之名源起于女检察官王莎对未成年人的柔性司法。“莎”字的原意是指一种生长在沼泽地里的莎草,能入药,有治病救人的功效,与帮扶处于逆境中的未成年人的初衷契合。

“莎姐”也逐渐发展完善成为一种“司法保护、犯罪预防、心理矫治、帮扶挽救的四位一体”工作方法。“莎姐”检察官的倾情付出,让135名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校园,为1636名涉罪未成年人、405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援助。开展校园普法活动1600余场次,拍摄普法微电影,编写《莎姐讲故事》普法漫画书,并向全市中小学赠阅14万余册,面向社会普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知识,凝聚保护未成年人的“正能量”。“莎姐”,成为重庆市家喻户晓的未成年人保护品牌。

然而,已取得全国多项殊荣的重庆“莎姐”并没有停止前进的步伐。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以老百姓身边的案例宣传法律,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使法治真正成为根植于公民内心的信仰——“莎姐”可以做的还有很多。

2017年12月15日,宣讲十九大·莎姐大普法活动在重庆市检察官学院正式启动。全市检察干警和广大志愿者将以“莎姐”名义,开展大普法活动,送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特定群体。“莎姐”从立足于未成年人帮教挽救的一个单项工作上升为全面大普法、提升全民法治意识的举措。

十年“莎姐”,一路前行。“莎姐”从最初1个人,扩展到全市三级检察院的416名“莎姐”检察官,再后来又加入了848名来自社会各界的“莎姐”志愿者,到今天全市所有参与社会大普法工作的检察官都被称为“莎姐”检察官,他们共同组成了一个“莎姐”大团队。

“莎姐”,不是一个人的战斗,而是一支团队、一种机制、一股精神的传承和一腔为民的情怀。

“重庆检察,是一群有温度有大爱的检察人。”前来采访报道的中央媒体记者陈昂由衷地评价道。

长寿湖中心检察室是重庆检察机关在全市设立的62个检察室其中之一。这62个检察室构建了一张点面结合、覆盖全市的基层检察工作网络,成为联系基层群众的纽带,被群众亲切地称为“家门口的检察院”。

长寿湖中心检察室实行“24小时值守”工作模式,检察长梁经顺说:“有的群众遇到困难,即便很晚也会到检察室来。”

在检察室底楼有一间监控室,靠近窗户的地方摆放着一张略显陈旧的小床,晚上值守检察官就在这里休息。梁经顺指着窗外说,即便躺在这里,外面有群众走过来,值班人员也能看到。

有大爱,方有大为;有担当,方得始终。重庆检察就是这样一群始终把党的宗旨、把百姓利益装在心中的人。

编 辑:唐洪琼       

主 编:张 韬 陈长青

监 制:刘文娅 姜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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