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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宣传 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国家安全为了人民,国家安全依靠人民。4月13日上午9点半,区委政法委牵头,区保密局、区网信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教委、区武装部、团区委、春晖路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在大渡口商圈步行街集中开展了以“开拓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为主题“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大型宣传活动。

    全面的宣传内容

    虽然下着小雨,但活动现场的群众热情很高,展台前有不少人前来了解国家安全、国家保密安全方面的内容。现场的工作人员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摆放展板、典型案例分析、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形式耐心细致地为群众普及国家安全知识,号召广大群众积极与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

    据现场区政法委负责人介绍,这次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宣传普及《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及实施细则、《国家情报法》、《危害国家安全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推广“12339”公民举报电话为重点。

    “举办这样的国家安全教育展非常有意义,有利于提升大家的国家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新建社区居民李丽说。

    根据活动安排,相关单位将于近期组织专门力量,陆续走进企业、农村、机关、校园、军营,动员广大人民群公和社会各方面力量踊跃参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从而提高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和保密观念,为维护国家安全奠定坚实基础,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

    多样的宣传形式

    “公民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春晖路街道的工作人员正在耐心地向群众讲解《国家安全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在讲解完成后,工作人员向群众展示了宣传手册上的“保密观”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并告诉群众,关注公众号之后,可以接收及时、便捷的保密资讯服务。

    据工作人员介绍,这次宣传活动的形式多样,“除了今天的宣传活动外,我们街道也会充分利用辖区电子广告牌、户外大型LED显示屏、平安综治项目LED电子显示屏、各类宣传栏等载体开展专题宣传;并将宣传海报、‘4.15宣传小手册’等宣传品,发放至辖区内的各个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让广大干部群众听得懂、能领会、好落实。”

    记者在区政法委负责人处了解到,除了今天开展的集中户外宣传,以及各镇街将要陆续开展的宣传活动外,区教委和团区委也将结合政治、德育、历史等相关学科内容强化国家安全教育,推动学生成人仪式宣誓词中增加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内容,依托少先队、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社会实践等形式多样的国家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各相关单位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APP等新媒体推送国家安全知识。

    良好的群众反响

    活动现场,影像宣传车周围也聚集了不少群众,他们通过观看关于国家安全的警示案例,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国家安全、反间谍、反恐怖主义法律的了解,强化了公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意识。

    新雨社区居民李想表示,“提到国家安全,我以前总会联想到间谍、特工、战争等,觉得离自己太遥远。到现在我才明白,国家安全早已不限于‘保卫国家不受侵略’的意思,而拓展到了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网络空间等各个领域,它其实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历史证明,一个国家安全意识缺失的民族,只能被动挨打,遑论实现发展。参加今天的这个活动,将有助于我们认清国家安全形势、增强危机忧患意识、树立国家安全观念。”新山村街道居民杨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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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安全知识问答

    什么是国家安全?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法》关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14年4月15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在这次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国安委主席习近平同志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为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确定了重要遵循。这是我国国家安全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4月15日,是一个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日子,因此将其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后每年这个时间都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时刻不忘国家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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