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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 亮点多多

    近日,记者从区财政局获悉,按照财政部关于会计制度相关规定,2019年1月1日起,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施《政府会计制度》。为积极推进政府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确保新旧会计制度之间的无缝衔接、平稳过渡,2019年2月26日至3月1日,区财政局举办了《政府会计制度》专题业务培训会。

    在为期四天的专题培训中,全区110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在重庆理工大学教授的讲授下,对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中的重点、难点和亮点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部门采用的是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的预算会计体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力度的加大,这一会计体系已难以满足全面加强政府财务管理的需要。从2015年起,财政部相继出台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9项具体准则,以及固定资产准则应用指南,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2017年10月24日财政部正式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初步形成。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是我国政府会计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和划时代意义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相对于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具有诸多重要创新与突破。

    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对象是行政事业单位,其最大变化是收付实现制转变为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会计核算原则,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这将科学评价政府、部门、单位等耗费公共资源、成本边际等情况,有利于建立并有效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制度,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奠定基础。

    据了解,新《政府会计制度》重构了政府会计核算模式,统一了现行各项单位会计制度,强化了财会会计功能,扩大了政府资产负债核算范围,改进了预算会计功能,整合了基建会计核算,完善了报表体系和结构,增强了制度的可操作性。同时,新《政府会计制度》还对多方面的内容作了进一步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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