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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廉洁征兵公告

  大渡口区2019年征兵工作现已全面展开,为严格征兵纪律,确保征兵工作公开、公正、透明,现将大渡口区廉洁征兵有关政策规定公告如下:

一、征接兵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端正工作态度,规范个人言行,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要求。

1.不准擅自放宽征集条件、降低征集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征集条件、抬高征集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2.不准以任何形式索贿受贿、收受钱物,或者接受应征青年和家长宴请或者安排的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违规向应征青年和家长收取费用。

3.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或者故意刁难、推诿拖延、人为设置障碍。

4.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填写虚假信息、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或者填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结论。

5.不准将政治考核表交给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范围以外的证明材料。

6.不准私自定兵,或者擅自更改公示内容、缩短公示时间定兵;不按亲疏分兵,不接受家长或关系人请托;对落选人员的询问和申诉不得简单粗暴回应。

二、应征青年和家长应当自觉规范应征行为,坚决抵制不正之风,不给违法乱纪人员可乘之机,自觉做到:

1.不给征接兵工作人员(包括各级征兵办公室人员、接兵干部、乡镇(街道)专武干部、高校征兵工作站人员、征兵体检医护人员、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人员,以及其他参与征兵工作的军地人员)送钱送物,不搞吃请请吃和其他违规违纪活动。

2.不“托关系”“找门路”,为自己或孩子当兵说情打招呼,通过不正当途径谋求参军入伍。

3.征兵过程中遇有问题,到兵役机关或拨打征兵咨询举报电话反映,通过正常途径解决。

4.遇有任何人以征接兵名义索贿受贿的,坚决予以抵制,并向兵役机关举报反映。

三、各级廉洁征兵监督员应当积极履行群众监督职责,及时发现、指出并参与纠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征兵“微腐败”“暗腐败”问题。

四、严肃执纪问责,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征接兵工作人员发生问题,现役和文职人员由兵役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直接查处,涉及地方人员的移交地方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新兵和家长发生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89233723 89233799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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