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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谱写“公园大渡口、多彩艺术湾”新篇章

(记者:罗超)10月26日,我区召开领导干部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二十大精神上来,认真落实中央、市委部署要求,奋力谱写“公园大渡口、多彩艺术湾”新篇章,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中贡献大渡口力量。

区委书记余长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张国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孟德华,区政协主席张琼,区委副书记刘德毅等全体在家区领导出席。

会上,党的二十大代表,区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梅玫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个人和工作实际,分享了参加党的二十大的感受体会。

余长明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党的二十大报告是举旗定向的政治宣言、守正创新的理论巨作、继往开来的时代答卷、求真务实的行动纲领。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产生了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习近平同志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一批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进入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领导机构。选举结果充分体现了全党共同意志,充分反映了亿万人民共同心愿,充分展现了我们党朝气蓬勃、兴旺发达、奋发有为。前进道路上,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必将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绚丽的华章。我们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余长明强调,要深入领会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入领会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领会把握过去五年工作和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重大意义,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努力在新的赶考之路上向历史和人民交出新的优异答卷。深入领会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切实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深入领会把握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扎扎实实办好自己的事情,加快建设“公园大渡口、多彩艺术湾”。深入领会把握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要求,持续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深入领会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撸起袖子加油干,把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付诸行动、见诸成效。

余长明指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在全区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高标准抓好学习培训。(下转2版)(上接1版)制定系统学习培训计划,列出专题进行研讨,领导带头深入学,支部牵头广泛学,全面动员系统学,力求学深学透、入脑入心。高效率开展宣传宣讲。要抓好集中宣讲,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要抓好新闻宣传,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开展宣传报道,要抓好社会宣传,在全区推动形成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浓厚氛围。高质量抓好贯彻落实。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结合贯彻市第六次党代会、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与安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开展“解放思想转作风、狠抓项目促发展”专项行动,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大渡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余长明强调,落实兑现党的二十大精神,最重要的是集中精力办好大渡口自己的事,要全力以赴抓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冲刺今年收好官,确保明年开好局。要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守住盯紧看牢关键环节,确保应急处置果断、日常管控严格、隔离转运迅速、核酸筛查高效,坚决履行属地责任和属事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底线。要千方百计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瞄准年初目标任务,抓好运行调度,强化产业支撑,推进重点项目,加快招商引资、减税降费等工作进度,抓紧储备、包装、策划一批重点项目,夯实发展后劲。要扎实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抓好公园城市、金鳌田园建设等重点,加快三甲医院项目建设工作、推进西大附中落地建设,办好全年民生实事,精准做好困难群体帮扶,抓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要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年末岁尾,安全稳定工作压力较大,要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守土有效,保障安全生产,抓好信访维稳,强化社会面治安防控,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各民主党派区委会、区工商联负责人;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人大负责人;市级部门驻区分支机构负责人;区管学校和医院负责人;区委党校主体班学员;部分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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