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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无疫社区(村)”逐步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11月30日,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下发《通知》,对我区创建成功的“无疫社区(村)”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根据《通知》精神,通过对这部分社区(村)实施正面和负面清单管理措施,将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其正面清单管理措施有5条,具体为:一是居民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在本社区(村)范围内有序流动,人不出社区(村)。镇街所有社区(村)都创成无疫社区(村)的,镇街即成为“无疫镇街”,居民可在本镇街范围内有序流动,人不出镇街,按照“无疫镇街”疫情管控方案执行。二是上述社区(村)辖区内的商场、理发店、餐饮店(限制堂食规模)、洗衣店等群众生产、生活必须的基本保障场所可逐步恢复营业。三是辖区滞留人员可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离开,与目的地社区(村)做好信息对接,做到两点一线。四是在负面清单之外,确需开展的生产生活必要活动,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的情况下,合理控制规模,人数不得超过20人。五是保供市场主体,按现有方案封闭运行。

其负面管理措施有4条,具体包括:一是继续暂停经营20人以上堂食、宴席、坝坝舞等聚集性活动,落实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二是继续暂停棋牌室、歌舞厅、茶楼、网吧等密闭空间娱乐场所开放。三是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入社区(村)。四是物流快递人员进出严格验证扫码,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才能进出。

《通知》要求对“无疫社区(村)”实行动态管理,当社区(村)新增1例(含)以上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或者出现阻扰防疫人员工作、抗拒核酸检测、逃避转移隔离、隐瞒接触史、造谣传谣等较严重情形,取消“无疫社区(村)”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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