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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记者 李润梅)现在,超龄困难人员每月也能领到养老金了!提及此事,建胜镇群胜村62岁村民程安木显得很开心。程安木系“三无”孤寡老人,自我市出台政策将超龄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后,大渡口区根据政策将其作为“超龄贫困人员”直接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区社保局负责人昨日表示,大渡口区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完善数据动态管理机制,把工作重点从登记转向精准扩面。截至7月,全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46855人、5909人、9730人、98839人,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在精准扶贫帮困方面,支持帮助我区特困和低保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积极落实全额资助代缴帮扶机制,确保扶贫对象参保率100%全覆盖,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有力托底。截至7月底已有2288名困难群体人员参保,62名超龄困难人员参保并领取了待遇。

    据了解,自我市出台政策将超龄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以来,我区根据政策,将超龄人员中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简称“超龄贫困人员”)直接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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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龄人员怎样参保缴费?

    超龄人员是指具有我市户籍、在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后年满60周岁、未参加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超龄人员可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区县经办机构,自愿申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按现行个人缴费档次选择补缴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补缴15年。

    补缴养老保险费不享受财政补贴,并从完清缴费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且终身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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