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大渡口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关于申报第二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精神,我区经过认真筛选、论证和专家评审,正式向市“非遗”中心提出申请,《大渡口麦草艺画》、《跳磴石工号子》申报市第二批“非遗”项目。市评审委员会根据其价值进行认真评审和科学认定,提出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99项,经向社会公示后,《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渝府发【2009】94号)公布重庆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97项,我区两“非遗”项目名列其中。
此次“非遗”项目申报成功,是大渡口区认真贯彻“全面普查、摸清家底,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整体保护、传承发展”工作的一个阶段性成果。我们将坚持“全面性、代表性、真实性”指导原则,联系大渡口区实际,确定线索排摸、项目普查、材料制作和市级验收五个普查工作阶段,组织全区普查工作人员进一步深入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为建设文化大渡口努力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