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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项车驾管业务 今后可在区县车管所办理

 (首席记者 张珺)重庆日报记者2月5日从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获悉,交巡警总队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近期又向区县公安交管部门下放了18项车驾管业务权限,方便市民就近办理。

据介绍,进口机动车登记、警车登记、小型微型营运载客汽车登记、变更登记、免检车辆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持军警证申领、持境外证申领、临时入境驾驶许可申请、对辖区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源头安全管理工作、对机动车驾驶人考场日常监管考核、对驾驶人体检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对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点)日常监管、对机动车检验机构日常监管考核、对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监销日常监管、对临牌核发汽车销售单位日常监管等15项车驾管业务,在全市各区县车管所均可办理。汽车类驾驶证初次申领、汽车类驾驶证增驾申领、汽车类智能评判考试和安全文明常识考试3项驾管业务除主城十区外,其他区县车管所均可受理。渝中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沙坪坝区、江北区、渝北区、两江新区、北碚区、南岸区、巴南区等主城十区市民可到一、三、九分所办理。

另外,市交巡警总队车管所还将驾校备案等15项业务下放至车管分所。车驾管业务权限下放后,由原来的1个市所、9个分所集中办理转化为41个区县车管所分散服务,有效延伸了服务触角,市民办理各类车驾管业务更省时、更方便。

编 辑:唐洪琼       

主 编:张 韬 陈长青

监 制:刘文娅 姜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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