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第一批创新绩效激励计划项目的通知
渡科发〔2018〕22号
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兑现相关科技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现就组织申报2018年第一批创新绩效激励计划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一)《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加快发展科技型企业的实施意见》(大渡口府发〔2017〕19号,以下简称19号文)。
(二)《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渝科委发〔2017〕35号)。
(三)《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渡口区2018年创新驱动工作要点>的通知》(大渡口府办发〔2018〕43号)。
(四)《重庆市大渡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重庆市大渡口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大渡口区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渡科文〔2017〕54号)。
(五)《重庆市大渡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大渡口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渡科文〔2017〕56号)。
二、项目类别
本次创新绩效激励计划项目共六类,分别为:
(一)运营机构孵化服务激励项目。对2017年内引进或孵化出入库科技型企业的运营机构给予支持,参照、对应19号文第(一)条有关内容。
(二)科技型企业入库激励项目。对2017年内首次备案入库的科技型企业给予支持,参照、对应19号文第(二)条有关内容。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项目。对认定的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支持,对应19号文第(四)条有关内容。
(四)高新技术企业升规激励项目。对2017年内高新技术企业首次纳入规模以上(资质内)统计的给予支持,对应19号文第(五)条有关内容。
(五)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激励项目。对获得2017年重庆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认定的企业给予支持,对应19号文第(九)条有关内容。
(六)科技研发平台认定激励项目。对获得2017年度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市级及以上科技研发平台认定的企业给予支持,对应19号文第(十)条有关内容。
三、申报主体及条件
依法在大渡口区注册、经营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组织机构,且满足相应创新绩效激励计划项目要求的条件。其中:
(一)申报上述第(一)类项目的,应为市级以上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重庆微企梦工场和大渡口区五个街道创业基地的运营机构。
(二)申报上述第(二)类项目的,应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管理系统”中入库,且截止2018年6月1日已完成2017年度科技信息年报录入。
(三)申报上述第(三)至(六)类项目的,应于2018年6月1前在“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管理系统”中入库,且完成2017年度科技信息年报录入。
(四)规模以上(资质内)入库科技型企业或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项目的,其升规时间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否则按一般入库科技型企业或一般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相应支持。
四、支持措施
对获得立项的项目,按照19号文相关规定给予资金支持。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企业、单位按要求填写《重庆市大渡口区创新绩效激励计划项目申报书》,于2018年6月1日(星期五)前将申报书装订后一式五份提交至大渡口区科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或现场拷贝,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小东,谭琴;
联系电话:68153365,68939310;
电子邮箱:1003834000@qq.com,243769514@qq.com;
联系地址:大渡口区翠柏路101号天安数码城1幢A座3楼。
相关单位可在大渡口区政府门户网下载文件及附件。
附件:
1.重庆市大渡口区创新绩效激励计划项目申报书
2.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加快发展科技型企业的实施意见
3.重庆市大渡口区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4.重庆市大渡口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重庆市大渡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