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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课上了正课没上 商家应无条件退款

    日前,区消委会接到市民张女士投诉称,今年初在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购买小朋友手脑速算课时,共16节课,合计1200元整,培训机构同时赠送7节语言课。后因培训机构老师安排及招生情况等自身原因导致推迟两期后仍无法正常开课,张女士提出退费,培训机构方同意退费,但认为张女士的小孩已经上完赠送的7节语言课,要按正常购买语言课的金额扣除所赠语言课的课时费约500元。

    张女士认为引起退费的原因是因培训机构不能按最初的约定正常开课,应由培训机构承全部责任,语言课是赠送的,按正常收费计算扣除不合理,要求全额退费。双方经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张女士便区消委会进行了投诉。

    区消委会收到消费者的投诉后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经了解,张女士投诉情况属实,考虑到七节语言课是赠送的,不是消费者本身自愿购买的课时,而张女士要求退还其购买的手脑速算课时费,也是因培训机构不能按照最初的约定正常开课造成的,培训机构是首先造成违约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在退还张女士的课时费时不应按正常购买的课时费金额扣除赠送的语言课的课时费。

    经调解后,培训机构扣除100元的赠送课时费,当场向张女士退费1100元整。

    “本案中培训机构没有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提前缴纳了学费,但是经营者不能履行约定,所以应当按要求退回预付款,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进行赔偿。”区消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家长重视下一代的培养,会为子女报名参加各种各样的智力开发、情商开发、兴趣培训等课程,培训费用往往价格不菲,而且都是预付式消费,一旦培训班出现问题,消费者就要承担很大的风险。

    因此,区消委会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报名前一定要保持理性,尽量选择开办时间长、信誉度高的培训机构,不要办理金额太大的预付卡,切记要和经营者签订合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记者 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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