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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固定污染源将“一证式”管理

    (记者 胡肖艺) “请各位企业负责人在4月25日前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申领或登记工作……”近日,我区启动固定污染源 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以全面摸清我区范围内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状况,并对固定污染源实施“一证式”管理,将其纳入环境监管。

    据悉,此次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17-2019年期间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排污许可证的火电、造纸等33个重点行业。凡属于以上33个重点行业,未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未依法进行排污登记的固定污染源排污单位,应于2020年4月25日前完成申领或登记工作。第二阶段是对2020年新增应发证的企业,按照分类处置原则,在9月20日前完成申领或登记工作。生态环境部门将按照“无整改情形类、禁止核发类、停产类、排污单位承诺整改类、无总量指标类、未批先建类、其他整改情形类、登记管理类”等8类情形,对清理出的固定污染源排污单位实施分类处置,对符合发证条件的排污单位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

    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局已成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部署、协调、调度、督查整治工作。我区将按照有关要求,在今年9月20日前全面完成“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的目标,实现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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