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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

    (记者 罗超) 3月31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召开。

    区委书记王俊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张国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家利,区政协主席张琼,区委副书记陈中举,区委常委等参加学习会。

    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

    会议强调,《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我们要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努力提高战胜各种风险挑战能力,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中共重庆市纪委办公厅关于近期区县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挪用公款职务犯罪案件案发情况的通报》。

    会议指出,《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原则和首要任务,聚焦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严字当头,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责不力、泛化简单化等问题,着力提高党的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

    会议强调,我们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对照检视,切实把《条例》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要深刻认识案件带来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抓好党员干部的法制教育,要举一反三,细化举措,动真碰硬,查找薄弱环节,并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执规责任制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以下简称《备案审查规定》)。

    会议强调,我们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条例》《执规责任制规定》《备案审查规定》等的要求,不断增强学规知规、用规执规意识和能力,努力推动党内法规工作再上新台阶。

    区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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