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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记者 黄兰清)12月9日,区住房和城乡建委开展了《大渡口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试点)》(以下简称《措施》)政策解读宣讲会,我区20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主要中介机构相关负责人参加。

《措施》明确,在大渡口区鼓励抵押权人、抵押人(转让人)、买受人三方共同申请办理带抵押交易登记,实现只进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办理一次业务,完成房屋交易、产权登记、抵押权的设立和注销以及款项的发放和划转等。

《措施》支持大渡口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在渝分支机构出具的见票即付保函,按照担保金额等额释放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内相应额度的资金。替代后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存留金额不得低于应监管资金10%。

《措施》将大力支持青年人才安居。对35岁(1987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在大渡口区新购商品住房的,补贴契税金额的50%,已按《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具体措施(试行)》享受奖补的不再重复享受。

《措施》还明确了在2022年10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大渡口区农村征地拆迁、城市征收中新签订货币安置协议的居民,可按500元/㎡发放购买区内新建商品房消费券,消费券在签订货币安置协议之日起1年内有效。

会议重点讲解政策出台背景、操作流程及申报注意事项,并就企业关心的疑难困惑,逐一解答,得到参会企业高度认可。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大力宣传,积极推动政策落地,助力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公园大渡口、多彩艺术湾”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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