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领导领衔督办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重点提案目录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区属国有企业: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关于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新时代政协提案办理在推动我区“公园大渡口、多彩艺术湾”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经区政协十届十次主席会研究,确定将12件提案作为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重点提案,由区委、区政府、区政协领导领衔督办,同时按照提案主办数量确定提案办理重点单位6个。
各重点提案主办单位在收到交办通知后(各协办单位应在收到交办通知后30日内将办理意见书面送交主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研究,强化提案办理,在办理过程中适时向督办的区级领导和提案者进行汇报、沟通,征求督办领导和提案者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待办理工作有一定成效时组织召开区级领导重点提案督办专题会,也可采取调研、现场视察和座谈会的形式进行督办。各重点提案主办单位应按会议要求修改答复函,并按相关规定书面答复提案者完成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答复函及回执要求详见《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大渡口委办〔2023〕9号)。
区委、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协主要领导领衔督办的重点提案,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协办公室协助督办;区政协副主席领衔督办的重点提案,由区政协对应的委室协助督办。各协助督办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适时与提案主办单位沟通联系,了解、督促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区政协提案委要加强对协助督办单位的业务指导,会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加大对重点提案承办单位及提案办理重点单位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的重点提案办理任务圆满完成。
中共大渡口区委办公室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协大渡口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
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重点单位名单
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教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