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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 这些新规开始实施

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最高法修改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11月1日起施行。新规明确,知识产权法庭可以要求当事人披露涉案知识产权相关权属、侵权、授权确权等关联案件情况。当事人拒不如实披露的,可以作为认定其是否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构成滥用权利等的考量因素。

丰富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供给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由试点业务转为常态化业务,符合条件的人身险公司均可开展经营。同时明确,11月1日起,对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保险条款和费率统一实行备案管理。

提升跨境贸易便利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中国贸促会申报系统等申领原产地证书。

提高航空货物运输安全、服务水平

民航局发布的《航空货物装卸工作规范》11月1日起实施,对装卸过程中与安全相关的多个环节提出明确要求,鼓励企业推进信息化、智慧化建设,降低差错率,提升服务质量。

海关总署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

为进一步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中国贸促会申报系统等申领原产地证书。

国家发展改革委废止部分规章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3年11月10日起施行,《决定》对《煤炭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1997年煤炭工业部令第2号)、《电力监管执法证管理办法》(2006年电监会令第19号)、《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规定》(2012年电监会令第31号)等8件规章予以废止。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修订后实施,增加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分级

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国家标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 50331-2002)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本次局部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的原则,增加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分级,提出城市居民生活一级用水量和二级用水量的指标上限值。

《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规范》实施

生态环境部发布《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规范》,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技术规范》规范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的指标、技术方法、质量控制要求等。在指标方面,包括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环境质量、自然条件与灾害和人为活动等5个方面,设置12类一级指标、24类二级指标和50类三级指标。

2023年第一批体育行业标准11月起实施

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办赛指南编制内容与评估指引》《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参赛指引编制内容与评估指引》《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安全评估技术导则》《群众体育赛事活动运营服务规范》《帆船赛事活动办赛指南》《帆船赛事活动参赛指引》《滑雪运动场地器材使用要求和检验方法第1部分:压雪机》《赛艇器材使用规范》8项体育行业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

《道路高精导航电子地图数据规范》等25项行业标准实施

自然资源部发布《道路高精导航电子地图数据规范》《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规范》《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照规范》等25项行业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

《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

国家密码管理局审议通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从事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活动,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数据、结果的机构,应当经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定,依法取得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建成运行后,其运营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商用密码检测机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确保商用密码保障系统正确有效运行。

四项电动车国家标准正式实施

11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四项电动车国家标准正式实施,这四项标准分别是《电动自行车通用要求》《电动自行车乘员防护总成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系统安全要求》以及《电动自行车标志要求》。

《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11月10日起施行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自2023年11月10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持续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放宽境外机构入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准入条件,允许境外非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取消境外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的总资产要求。

《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办法》施行

《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了解,在运营管理方面,《办法》对收费管理、车道设置、服务区管理、清障救援服务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重庆市审计条例》施行

《重庆市审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健全了审计监督机制,落实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贯彻审计工作全覆盖要求,完善了审计工作报告机制。强调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管理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的单位进行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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