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
赵晓鹏为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大渡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信访办公室)主任;
许金林为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凌涛为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林杰为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吴海涛为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郑宇鸣为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成杨为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谭红为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曾继川为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徐轩为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陈佳佳为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其挂职期满后,所任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自动解除;
刘进为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梅玫为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
李建华的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大渡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进的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星的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张兴来的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全斗成的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吴海涛的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冉景洪的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李成杨的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谭红的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何津的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杨燕秋的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王凌涛的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