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召开。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名单、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名单同日公布。
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授予202个城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区)称号,授予3316个村镇全国文明村镇称号,授予4688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授予798户家庭全国文明家庭称号,授予890所学校全国文明校园称号;授予60名(组)同志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授予239名(组)同志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其中,大渡口2个村获评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3个单位获评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1个学校获评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1人获得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具体名单为: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大渡口区八桥镇凤阳村、大渡口区跳磴镇金鳌村;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重庆市大渡口区茄子溪街道办事处、重庆市大渡口区消防救援支队、重庆秋田齿轮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重庆市大渡口区育才小学;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曾信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