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区住房城乡建委获悉,为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区推出一系列购房补贴,内容如下:
(一)支持换购住房需求
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12月31日,对在大渡口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并完成契税缴纳,且在一年内出售重庆市内原有住房的,按实缴总房款的1%给予购房补贴。
(二)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
对在大渡口区一年内出售两套小户型住房,并在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大渡口区一套新建大户型商品住房(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且完成契税缴纳的居民,给予新建商品住房成交总额1.5%的购房补贴。其中:面积上,出售的两套小户型住房面积须均小于新购的大户型住房面积;区域上,出售的住房和新购的住房须在大渡口区;时间上,售房与购房时间间隔最长不超过1年(以完成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时间为准)。
(三)支持首次购房
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对中心城区无购房记录,在大渡口区首次购买住房(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且完成缴纳契税的,按新购住房成交总额的0.5%给予购房补贴。
(四)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
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12月31日,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大渡口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且完成契税缴纳的,给予二孩家庭3万元、三孩家庭5万元的购房补贴。
(五)支持“双圈”友好城市和对口协同区县户籍人员购房
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对在大渡口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且完成契税缴纳的对口协同发展区县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友好结对区(市)县户籍的购房人,按实缴总房款的1%给予购房补贴。
(六)支持大学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购房
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大渡口区购买新建商品房(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且完成契税缴纳的,按实缴总房款的1%给予购房补贴。
(七)支持结婚购房
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在大渡口区登记结婚,并购买大渡口区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且完成契税缴纳的,按新购住房实缴总房款的1%给予购房补贴。
(八)支持经营主体出资人购房
对在大渡口区登记注册的经营主体自然人出资者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均以工商登记为准),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在大渡口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且完成契税缴纳的,按新购住房实缴总房款的1%给予购房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八项购房补贴中,第四项“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可与其他补贴任意一项叠加享受;其余七项补贴之间不可叠加,仅可选择其中一项申请。
咨询电话:
大渡口区住房城乡建委 68950770、68952670
电子邮箱:
3068992155@qq.com
(全媒体记者 张永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