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高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经区委同意,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九次主任会议研究,在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96件建议中,确定了15件代表建议作为2026年度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办时间
2026年6月、7月集中督办。
二、督办内容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2026年度重点督办代表建议。
三、督办人员
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区政府区长、副区长作为督办领导,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区政府办公室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组成督办工作组,在督办领导的带领下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四、督办方式
各督办工作组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办理部门座谈会、走访代表和群众、现场察看、调阅建议答复函等形式,对重点督办代表建议进行督办。召开督办会可参照以下程序:
(一)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报告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
(二)与会人大代表发言;
(三)督办领导讲话。
五、具体要求
(一)及时成立督办工作组,落实督办工作组成员,制定督办工作方案,明确督办任务和职责分工,定期召开督办工作组会议,加强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二)各督办工作组要督促建议承办单位做好建议沟通办理、落实工作,及时了解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对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措施推动解决。
(三)督办工作结束后,各督办工作组应于7月31日前将督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交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督办工作情况将印发下一次区人民代表大会。
中共重庆市大渡口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