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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应铭刻在每个公民的心中

    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正是推动宪法牢固根植于每个公民心中之举。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加强宪法教育,正是为了推动宪法的实施,让每个公民认识到:自己既是宪法的受益者,更是它的忠实捍卫者。

    徒法不足以自行,宪法教育更不能空洞说教。现行宪法已施行37年,然而现实中对其知之甚少的大有人在,个别人甚至对宪法内容漠不关心。有媒体曾经做过的一项社会调查显示:在1197名受访者中,完整读过宪法的仅15.7%,完全没有读过宪法的有33.2%,而读过但未读完的占到51.1%。由此可见,加强普及宪法教育刻不容缓。

    有力的事实就是最好的雄辩。在国家宪法日增强人们对宪法的认识,需要通过一个个生动鲜活的现实案例,增强人们的宪法获得感,从而让宪法真实为人们所触。12月3日,最高检亮出了贯彻落实宪法要求的“成绩单”,这其中包括组成专家组跟踪指导云南孙小果涉黑案、湖南新晃县操场埋尸案等社会影响大的涉黑恶案件,也有一系列违反宪法法律、侵犯公民权益的其它案件。这些案件的查办,准确诠释了宪法精神,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条文,变得生动形象起来。

    人们信仰宪法,民族就有希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这些方面,来进一步健全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之后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进一步唤醒人们对于宪法实施的关注,具有极为重要的时代意义:助益不断加强完善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让每个公民都能感受宪法条文的效力,让宪法精神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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