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大渡口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20年区级财政预算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深入调研、征求部分区人大代表意见和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9年,区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区委中心工作安排,认真执行区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积极组织收入,争取上级支持,盘活存量资金,着力化解财政收支矛盾;扎实推进财税改革,落实减税降费举措,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金配置,持续加大民生投入,保障重点支出,发挥了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中的支撑和引导作用。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8.2%,完成预算的104.6%,预算执行总体较好,完成了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预算任务。同时,财政运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引起重视:财源结构单一,实体经济对财税收入支撑不力;可用财力与刚性支出尚难匹配,政府偿债压力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支出的约束力和执行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符合中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了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收入预算综合考虑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与“十三五”规划目标要求相衔接;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了过紧日子的思想,优先满足民生领域刚性支出、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债务风险防控需求。政府预算安排及为实现预算目标提出的各项举措,符合预算法、《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和我区实际,预算草案总体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大渡口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区级财政预算草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为扎实做好财政预算工作,确保预算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加大财源建设力度,努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加强对经济运行及财政收支形势的研判,为稳预期提供科学论证。认真分析财税收入和税源结构,挖掘税收潜力,依法组织收入。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支持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切实促进实体经济释放发展潜能,涵养扩大税源,夯实收入基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扩大有效投资。主动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高新区一区多园等国家和市级重大战略及政策机遇,加大对中央和市级政策性投向和财力性转移支付的争取力度,进一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二、强化预算支出管理,统筹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严格执行预算法律法规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坚持“以收定支”,从严从紧管好财政支出。持续推进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细化年度项目预算编制,科学安排跨年度项目预算,盘活存量资金,减轻预算平衡压力。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不必要的项目支出要坚决取消,新增支出要从严控制,必须出台的重大增支政策应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加大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督查力度,提高项目预算的执行率。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决兜牢“三保”底线,保障“三大攻坚战”和“八项行动计划”等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落实预算监督改革举措,健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积极适应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要求,预算管理要为落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及区委中心工作服务,反映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预算安排和使用绩效情况。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完善项目支出预算标准体系。按照党中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要求,逐步建立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扩展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将绩效管理落实到预算管理的各个环节。认真落实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要求,提高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严格依法进行预算公开,保持预算公开的完整性、持续性,提高预算信息的透明度。
四、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着力强化财政风险管控能力。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落实政府管控债务主体责任,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对政府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预警和评估。正确处理好举债与发展、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做好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按照中长期偿债规划,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加快推进新兴产业发展、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和土地出让,确保资金链安全。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公开政府债务信息。